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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日报】不要惊慌!西藏两市发布最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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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市人民政府关于本市进行防空警报试鸣的公告

2001年8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设立全民国防教育日的决定》,定于每年9月的第三个星期六为全民国防教育日。2002年开始拉萨市决定每年9月份的第三个星期六定为拉萨市的防空警报试鸣日。

今年的9月21日为全国第24个全民国防教育日。为提高广大市民的国防观念和人民防空意识,落实防空警报试鸣日制度,检验本市防空警报设施的完好率和鸣放防空警报的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有关规定,拉萨市定于2024年9月21日(全民国防教育日)进行防空警报试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防空警报试鸣的时间

2024年9月21日(星期六)上午10时0分至10时15分。

二、试鸣范围

在城区已安装防空警报器的区域。

三、防空警报试鸣的形式

10时0分-10时3分,试鸣“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为1个周期,时间3分钟;

10时6分-10时9分,试鸣“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为1个周期,时间3分钟;

10时12分-10时15分,试鸣“解除警报”:鸣响3分钟。

四、注意事项

在防空警报鸣放期间,请广大市民保持平稳心态,正常开展生产生活,无需采取任何防护措施。

各单位、学校、社区及公共场所应加强宣传教育,确保市民对防空警报信号有充分了解和认识。

特此公告。

拉萨市人民政府

2024年9月14日

日喀则市人民政府关于本市进行防空警报试鸣的通告

为进一步增强广大市民的国防观念和人防意识,检验本市防空警报设施的完好率和鸣放防空警报的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有关规定,日喀则市定于今年9月18日(星期三)、9月21日(全民国防教育日)进行防空警报试鸣。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防空警报试鸣的时间

9月18日(星期三)上午10:00至10:15分。

9月21日(星期六)上午10:00至12:30分。

二、防空警报试鸣的范围

全市范围(含边境9县)

三、防空警报试鸣的形式

人民防空警报信号区分:试鸣信号分为三种。

1.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重复三次为一个周期,试鸣一个周期。

2.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重复15次为一个周期,试鸣一个周期。

3.解除警报:连续鸣放3分钟,试鸣一个周期。

防空警报试鸣期间,请广大市民积极配合,保持正常工作和生活秩序。

日喀则市人民政府

2024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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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编:常川

编审:嘎娃白玛

编辑:明吉

来源:拉萨市人民政府、日喀则市人民政府

西藏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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