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疆日报微信,综合石榴云/新疆日报、惟民建城微信公众号
8月9日
乌鲁木齐市建设局公布
《乌鲁木齐市关于进一步促进
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十六条措施》
(以下简称《措施》)
内容涉及供需两侧四个方面16条举措
一起来看主要内容↓↓
乌鲁木齐:8月1日至明年7月31日挂牌成交的住宅用地不再配建保障性住房
《措施》明确,完善住房保障体系,更好满足群众刚性住房需求。
加大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供给。加快筹集建设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以合理价格收购房地产企业已建成的存量商品住房用作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建立轮候机制,面向工薪收入群体公平公正公开分配。
多主体多渠道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鼓励引导产业园区、企事业单位等主体利用自有或闲置用地筹集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不设户籍、收入等门槛,低于同地段市场租金,满足新市民、青年人住房需求。
调整保障性住房配建政策。2024年8月1日至2025年7月31日挂牌成交的住宅用地,房地产企业不再配建保障性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房等)。对已配建的经济适用房,在满足现有申请群众需求的前提下,房地产企业可缴纳土地出让金转为普通商品住房自主销售。
建立全覆盖动态住房保障机制。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对引进人才提供人才公寓拎包入住,根据低保低收入家庭、外来务工人员、新市民、青年人、工薪等群体收入情况,动态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进行保障,促进各民族广泛交流交往交融。
乌鲁木齐鼓励建设高品质住房 生态庭院等不计入产权面积
《措施》明确,鼓励建设高品质住房。探索配置户属生态庭院(空中花园)、空中共享平台等室外场地,融合新技术、新材料、新科技建设一批高品质住房。生态庭院、空中共享平台不计入容积率及住房产权面积。
乌鲁木齐:首套房商贷最低首付比例调整为不低于15%
《措施》明确,调整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和最低首付款比例。取消首套住房和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银行业金融机构结合实际合理确定利率水平。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15%,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调整为不低于25%。
提高至账户余额20倍!乌鲁木齐调整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
《措施》明确,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力度。购买本地新建商品住房的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由购房家庭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5倍提高至20倍;允许全额提取配偶、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支付房款。试点开展住房公积金按月偿还住房商业贷款业务,进一步减轻购房群众还款压力。
乌鲁木齐:鼓励引导房地产企业等开展“卖旧 买新”联动活动
《措施》明确,支持住房“以旧换新”。鼓励引导房地产企业、中介机构等开展“卖旧 买新”联动活动,中介机构优先推动旧房交易,购房人出售旧房同时选定新房,缩短交易周期。倡导开发企业、中介机构在购房价款、佣金等方面向换房人提供优惠方案,切实降低换房成本。
乌鲁木齐:常态化开展商品住房团购
《措施》明确,常态化开展商品住房团购。支持房地产企业与安居广厦平台联动,建立“房产超市”全量展示商品住房房源,面向不同住房需求群体线上线下开展团购优惠活动。退出住房保障并意向购买商品住房的群体,鼓励房地产企业给予团购房优惠。
点击识别二维码
查看详情↓↓
(编辑:韩辉)
更多新闻
分享,转发!
点赞 点亮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