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在后台配置页面设置顶部欢迎语

网站收藏烽烟博客联系我们

导航菜单

【广东教育传媒】基本托管2.5元/课时?人次!一市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费定了

广东教育传媒

新学期来了

您家孩子报名课后服务了吗?

此前

、、陆续公布

课后服务收费新规

点击地名可回顾

最新消息

韶关校内课后服务费收费标准来了!

多部门联合发布通知

明确韶关市区(浈江区、武江区)

义务教育阶段校内课后服务收费

为基本托管和兴趣类拓展两项

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

收费标准为基本托管2.5元/课时?人次

兴趣类拓展10元/课时?人次

从2024年9月1日起执行

一起看详情

  //  

近日,韶关市发改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义务教育阶段校内课后服务收费及经费保障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全面提升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水平,建立和完善课后服务收费及经费保障机制,规范校内课后服务收费管理,促进校内课后服务健康发展。

《通知》分基本原则、服务时间和内容、经费保障及收费管理、经费使用、规范经费管理、加强服务监管、工作要求等七个部分,从2024年9月1日起执行。

《通知》指出,韶关市义务教育阶段校内课后服务工作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公益非营利原则、自愿参与原则、合理补偿原则。市级及县(市、区)政府是本行政区域内所辖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工作的责任主体,统筹管理本区域所属学校课后服务收费和经费保障工作。其中,市属辖区(浈江区、武江区)校内课后服务收费政策由市级制定;各县(市、区)在不高于市定标准上限范围内,结合实际制定本地校内课后服务收费政策。

《通知》明确,韶关市区(浈江区、武江区)义务教育阶段校内课后服务收费为基本托管和兴趣类拓展两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收费标准为基本托管2.5元/课时?人次,兴趣类拓展10元/课时?人次。

《通知》明确,加强校内课后服务监管,坚持学生自主自愿选择,不得强制或暗示学生及家长参加课后服务,不得通过强制托管变相违规补课或要求学生留校自习,严禁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等问题。

广东教育传媒

*有什么想说的,快来给小媒君留言*

来源:韶关新闻网

转载时请标明转自广东教育传媒,投稿或商业合作回复关键词 投稿/合作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由互联网用户投稿自发贡献或转载于互联网,文章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2024tuiguang@gmail.com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合作:2024tuiguang@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