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纳税人:
您好!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重大决策部署,国家税务总局发文明确自2024年4月29日起,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向资源回收企业销售报废产品,符合条件的资源回收企业可以向出售者开具发票,即“反向开票”。为了帮助纳税人更好理解学习相关政策规定,我们将开展相关直播课程,期待您的参与。
课程名称
资源回收企业“反向开票”政策
及“三流合一”业务解读
开课时间
2024年8月9日14:30
授课人
国家税务总局常州市税务局 朱芸芳
参与方式
扫描以下二维码观看
★PC观看网址:
★移动观看网址: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
编发:江苏省税务局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