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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廉海南】海南省纪检监察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公告(第3号)

清廉海南

海南省纪检监察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公开招聘公告(第3号)

海南省纪检监察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笔试工作已于2024年8月10日结束,经研究,笔试合格分数线为50分。按照资格复审人数与拟招聘人数2:1的比例,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员。现将笔试成绩予以公告(公示期:2024年8月11日至8月13日),并公布入围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相关事项(详见附件1)。

一、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资格复审时间:2024年8月12日(星期一)上午9:00-11:30。

资格复审地点:海南政法职业学院实训楼5楼514教室(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新大洲大道280号)。

二、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材料

入围面试资格复审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

(一)《海南省纪检监察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报名表》,需附有本人照片和亲笔签名,报考时已与工作单位建立人事(劳动)关系的人员,须所在单位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委培、定向及财政预算管理在编在岗人员,须委培、定向单位及在编在岗人员所在单位主管部门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准考证。

(三)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正反两面在一页,丢失身份证或身份证失效者,须提供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公安部门开具加盖公章的身份证明或带有照片的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

(四)户口本原件及户主与本人页复印件1份。

(五)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二维码标识),如因校方原因晚发或者缓发毕业证、学位证的,须提供学校出具的证明。留学回国的应聘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证书。

(六)年龄放宽至35周岁以下的,需提供获得国家承认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或提供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关的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七)《未被失信惩戒承诺书》(需本人亲笔签名)。

(八)其他相关证书和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

以上所有材料,资格复审后,原件交还考生本人,留存复印件。

三、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因故不能参加资格复审的,可书面委托他人携带报考人员相关材料代为办理。被委托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报考人员的书面委托书(须双方签名按手印)。

(二)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提供材料不全或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其面试资格;应聘人员自愿放弃,或无故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报送资格复审材料的,须签署《放弃面试资格复审声明》(详见附件2),发至sjwzzb@hainan.gov.cn,否则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视情况依次递补,递补名单在清廉海南网公布。

(三)请考生及时登录清廉海南网了解招聘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

本公告由海南省纪委监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98-65325895(工作日8:00-12:00,14:30-17:30)(海南省纪委监委组织部);

监督举报:0898-65336895(工作日8:00-12:00,14:30-17:30)(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附件:1.海南省纪检监察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笔试成绩及入围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2.放弃面试资格复审声明

海南省纪委监委  

2024年8月10日  

来源:清廉海南网

清廉海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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