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是多少?
根据《》(豫人社办 〔2023〕119号)规定,2023年7月至2024年6月,全省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以5965元/月确定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缴费基数下限为3579元(60%),缴费基数上限为17895元(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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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河南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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